第二十八章 土地改革 (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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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秦国的土地制度主要是以井田为主。
井田,井田,顾名思义就是将一块公田分成大小基本一致的方块,以供国人集体耕种。
因为形似“井”形所以被称呼为井田。
而与井田或者说是公田相对的就是白霜祖父传下来的私田了。
春秋时期随着铁器牛耕的普及,国人们除了在完成公田的耕种之后,就有了开垦荒地的能力。
就这样一块块原本荒芜的土地在朴实的华夏农人的手中变成了丰沃的良田,到了春秋末期天下之间的私田数量已经远比公田多得多。
面对这种公田不振,私田昌盛的现状,各国诸侯们开始了对自己土地制度的改革。
起先的变化发生在周公的封国鲁国,鲁宣公十五年也就是公元前五九四年,鲁国开始按照田亩的多少征收租税。
这在事实之上废止了集体耕作的公田制度,而采用公田私田一同征收的方式收取赋税。
这是一种有进步意义的土地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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