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零二章 我不走 (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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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男人,就该选择像刘乐这么天才,这么妖孽,这么优秀,这么年轻的男子。
如果他是女人,想必也会被刘乐迷住。
女儿嫁给刘乐,他没有意见。
就是刘乐再天才再妖孽再优秀,也绝对不是王红利的对手啊!
王红利是道境小成啊!太恐怖了。
当然,如果再给刘乐三年时间,刘乐肯定不会比王红利弱。
毕竟,王红利都四十五岁了,而刘乐,才二十五岁。
如果等到刘乐四十五岁,肯定远比王红利更强,所以刘乐也远比王红利优秀。
只可惜,没有时间,刘乐还没有成长起来,就已经遇到了王红利。
自己的女儿选择刘乐,不但会害死自己,也会害死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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